QNAP LP5-111058 電腦設備用品 (企業電腦) 伺服器標 備機申請表單
QNAP 以服務客戶為宗旨,提高客戶送修 QNAP NAS 主機之便利性,提供以下借用條件/規範。
借用條件:
LP5-111058 台銀共契售出之主機。
設備售出日起算 5 年內(含)。
借用規範 :
借用人申請備用機時,需填寫本備機申請表單,並上傳購買憑證 (發票或出貨單並含有型號字樣)。
借用人對備用機應善盡保管責任,歸還備用機時,須以原外箱妥善包裝並自行負擔運送費用,若主機有碰撞受損將對備機借用人進行維修費用請款。
備用機僅提供主機空機,恕不額外提供硬碟以及其他軟體使用。
借用人借用備用機期間,需為使用產品之用途負全責,如有任何違背社會善良風俗或違法行為,QNAP 不為其負任何責任。
僅提供 LP5-111058 此標售出設備申請,並需於 QNAP 客服平台報修主機取得報修號碼。
借用人原送修之機台完修後,請於收到原主機後七日內歸還備用機台。
若有特殊原因需延長借用時間,請借用人告知聯繫之業務人員,經雙方協商後,可個案延後收回時間,但最長不超 過三十日。
借用人如遺失、逾期或藉故不歸還,須依 QNAP 提供之備用機價格進行全額賠償。
QNAP 免費提供主機代用,借用人需簽核用印借用設備文件手續,惟須上傳購買憑證。
QNAP 保有核定提供備用機與否、修改/更新及解釋本方案條款之權利。
電子郵件
這是必填問題
申請人同意上述條款 並申請備機服務
同意
不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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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型號 (借用之主機不含硬碟)
LP5-1-TS-451D2-2G-804E
LP5-2-TS-873A-808E
LP5-3-TS-432PXU-RP-804E
LP5-5-TS-873AU-RP-806E
LP5-5-TS-883XU-RP-806E
LP5-7-TS-1273AU-RP-808E
LP5-7-TS-1283XU-RP-808E
LP5-9-TS-1683XU-RP-808E
LP5-11-TS-2483XU-RP-808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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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序號 (S/N:Q2XXXXX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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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修編號 (Q-XXXXX-XXXXX) / (RMA-XXXXXXXX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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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者身分
使用單位
經銷商
代理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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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者公司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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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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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聯絡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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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用機使用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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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用機寄送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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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用機收件人/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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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買憑證上傳
檔案限2MB以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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